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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文件申請須知】  

.健保不給付

.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至掛號櫃台辦理,由主治醫師開立。
         
.訴訟診斷書、兵役診斷書需由本人或一等親屬至該主治醫師門診處開立。

.其它診斷書如委託他人辦理,應開具「委託書」,連同受託人及患者之身分證正本,始可辦理。

.住院患者向各護理站申請;門診患者向櫃檯掛號辦理。

【診斷証明書】  

項目

須準備證件

收據

備註

甲種診斷証明
(訴訟用)

患者身分證

每份 500元

1.請向護理站申請。

2.英文診斷証明書 第二份以後每份150元。

3.乙種診斷証明書 第二份以後每份50
元。

乙種診斷証明

患者身分證

每份 100元

就醫証明書

患者身分證

每份 50元

兵役診斷証明書

患者身分證

每份 500元

英文診斷

患者身分證

每份 300元

收據副本

患者身分證

每份 25元


【檢查報告及病歷摘要等資料申請】  

項目

須準備證件

收據

備註

x光片拷貝

患者身分證

每張 100 元

請至掛號室辦理,再持收據至 x光室或病歷室。

病歷影本

患者身分證

第一張 25 元;
第二張以上每張 5 元

申請上列証明文件,本人及一等親親屬請攜帶身份證明。非本人親自申請,需有病人委託書,受託人備妥淇個人及患者身分證正本 ,以茲証明。


【申請流程 】  

※部份病歷影印:
掛號 →掛號室人員驗證明文件→診間驗證身份證件正本→診間護理人員至掛號批價室影印
→申請人至櫃檯批價→批價人員收費後在影本病歷蓋上『副本與正本無誤』章及『洪揚醫院日期戳章』。

※全本病歷影印:
掛號 →掛號驗證身份證件正本→填寫「洪揚醫院全本病歷影印申請單」→通知病歷組


【注意事項 】  

•  申請人資格:
(1)病患本人、 (2)配偶、 (3)父母、 (4)成年子女、(5)成年兄弟姊妹、 (6)祖父毌 、(7)成年之其他親屬

•  委託申請:委託人須出示 委託書 及 委託人身分証件正本 及 患者之身份證件正本 。

•  掛號時,建議掛原主治醫師診室。

•  病歷影印受理時間:
  門診看診時間 -- 早上8:30-12:00、中午14:00-18:10、晚上19:00-21:30

•  部份或全本病歷影印收費:第一張 25 元,第二張以上每張 5 元。

•  部份病歷影印當診次即可領取 (約半日),全本病歷影印須三個工作天(不含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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