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石膏的目的
(一)、骨折癒合過程中,有固定、支持和保護的作用。
(二)、預防及矯正畸形。
二、 上石膏時注意事項
(一)、上石膏後10-15分鐘會有灼熱感。當水份蒸發時易有略冷,肢體露出之末端應可予保暖,但不可壓迫石膏。
(二)、 石膏未乾燥前,避免指尖壓凹石膏,也勿下床或負重。
三、 上石膏後自我照顧
(一)、遵照醫師的指示。
(二)、 經常活動手指及腳趾及抬高患部,以減少腫脹及關節僵硬。
(三)、 避免碰撞石膏。
(四)、不要用任何東西伸到石膏模型內抓癢,可能會抓傷皮膚而引起發炎、感染。
(五)、不要用任何東西,如棉花或衛生紙,塞入石膏模型邊緣,以免掉入模型內,而壓迫影響血液循環。
(六)、 絕不可自行切割,或剪短石膏模型。
(七)、 如遇到下列情況,請儘早回醫院複診:
1. 表面及邊緣有滲液、出血,或石膏內感覺灼熱或惡臭、霉味。
2. 感覺石膏太緊而不舒服或患肢持續性的疼痛。
3. 石膏模型慢慢的鬆脫、有裂痕或破碎的情形。
4. 石膏模型內感覺到壓迫或摩擦的疼痛時。
5. 邊緣或末端血循不良,腫痛或麻木時。
四、 石膏拆除之注意事項
(一)、用電鋸鋸開石膏時會顫動,但不會疼痛或傷到皮膚,不用擔心。
(二)、石膏拆除後,皮膚乾燥,有脫屑,可以用中性肥皂及清水輕洗皮膚。
(三)、石膏拆除後,仍有肌肉無力、關節僵硬、疼痛的現象,故仍需支托患處,不可用力。
(四)、石膏拆除後立即下床,會有充血腫脹感,或有下肢水腫情形,此時,應先由短時間下床,再逐漸增長下床時間。
(五)、 請依醫師指示做關節復健運動。
祝您早日康復
護理部92年1月製訂95-06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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