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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標題】: 7/1日起雲林縣調整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訪客/陪伴者/陪住者管制措施
【發布日期】: 2022/07/04
【消息內容】:

因應COVID-19疫情趨緩,考量鄉親陪()病需求及醫院防疫安全,將放寬暫停探病之限制,本縣自71日起,配合中央政策有條件放寬本縣轄內醫院陪()病管理措施,並調整住院病人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之陪病人數、及陪病公費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相關說明如下:

一、探病管理措施:()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陪病管理措施:()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預定(非緊急)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2日內篩檢;緊急需入院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篩檢。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以上之陪病者,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以上之陪病者,應進行入院及每週定期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陪()病人員進入醫院務必佩戴口罩及遵循防疫措施。

此外,考量長照機構防疫及住民探視需求,本縣自71日起,亦配合中央政策放寬本縣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制措施,並調整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相關說明如下:

一、放寬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制措施:訪客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二、調整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陪伴者/陪住者免除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為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以上。人員若曾經確診 COVID-19,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以上至3個月內,可免除篩檢。()未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達14()以上之陪伴者應出具探視當日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現有陪住者如尚未完成疫苗追加劑達14()以上且無法替換,則應每7天進行1次自費篩檢(含家用抗原快篩)

倘若機構於7天內出現之確定病例數大於或等於2人時,則該機構應全面暫停探視與陪伴,期間為該機構最後1例確定病例確診隔離次日起7天或離開該機構次日起7天。

由於醫院、住宿型長照皆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為降低感染傳播風險,疫情期間仍請鄉親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並請各類住宿式長照機構落實執行指揮中心公布之相關措施指引,鼓勵機構工作人員與住民儘速完成完整疫苗接種,以確保工作人員及住民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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